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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潘、灵井学校泵房项目

添加时间:2020年4月22日 浏览次数:22773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建安建工公字〔202042

2、项目名称:张潘、灵井学校泵房项目

3、招标单位:许昌市建安区教育体育局

4、项目简介:张潘镇张潘一中小学部泵房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许昌市建安区张潘镇张古路以东,S237省道以北。总建筑面积418.47㎡,地上一层,层高2.7m;地下一层,层高4m,建筑高度2.85m,室内外高差0.15m,耐火等级二级,发电机房及储油间耐火等级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一级,框架结构,抗震设防裂度7度。灵井镇灵北小学泵房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许昌市建安区灵井镇幸福路以东、兴隆路以北,S237省道以北。总建筑面积263.20㎡,地上一层,层高2.7m;地下一层,层高3.9m,板顶覆土0.6m,耐火等级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二级,框架结构,抗震设防裂度7度。

5、招标控制价:3507803.91元。

6、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7、计划工期:90日历天。

8、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承担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2、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报名时间及方式

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四、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1、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下载:按照施工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给的网址自行下载。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套,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515930

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2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4、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许昌市建安区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开标一室

    5、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和《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许昌市建安区教育体育局

    项目负责人:崔清芳

电话:13849893348

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文杰

电话:13303999129

 

 

许昌市建安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422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4.1使用银行转帐方式提交的,投标人通过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

4.1.1投标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4.1.2提交后再次登录http://221.14.6.70:8088/ggzy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前述系统显示“许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表示投标保证金提交完成。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4.1.3投标人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将缴纳凭证即本项目投保保证金“许昌市建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4.2使用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办理投标保函,保函应明确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受益人(招标人)、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本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投标人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6.评标依据

6.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6.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存储有备份文件的电子介质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