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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鼎晟(许昌)高新产业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及监理

添加时间:2020年4月16日 浏览次数:2285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圳鼎晟(许昌)高新产业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及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许昌华晟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CGC-F2020077

2.2项目名称:深圳鼎晟(许昌)高新产业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及监理

2.3建设地点:本建设地点位于河南省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魏武大道与隆昌路交叉口东南角。

2.4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50.96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33.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3901平方米。其中ABCD类厂房约23万平方米,办公楼约3万平方米,科研楼约5万平方米。本次建设内容详见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表。

2.5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估算金额80000万元 

2.6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标段

设计及建设内容

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

一标段

4A类厂房13栋(A-1#A-2#A-3#A-5#A-6#A-11#A-12#A-13#A-15#A-16#A-17#A-18#A-19#);2D类厂房9栋(D-1#D-2#D-3#D-5#D-6#D-7#D-8#D-9#D-10#)及该部分室外配套等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4.9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2000万元。

EPC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并通过施工及验收等工作全面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包括竣工图编制。

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二标段

4B类厂房5栋(B-1#B-2#B-3#B-5#B-6#);1#21层、3#17层办公楼;2#21层、5#6#7#17层科研楼;地下车库及该部分室外配套等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总投资约50000万元。

EPC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并通过施工及验收等工作全面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包括竣工图编制。

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标段

一、二标段EPC总承包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监理工作。

 

EPC总承包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监理

EPC总承包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监理

2.8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2.9工期要求:

一、二标段:设计周期为: 60 日历天;

                施工工期为: 520 日历天(扣除各级政府、扬尘治理攻坚办、建设单位等相关部门要求的停止施工时间)。

三标段:监理服务期限为EPC总承包工期及保修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二标段资格要求:

3.1.1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

(1)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标段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

1)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一标段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二标段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委托代理人(联系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团队其他主要人员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1.4业绩要求

2015年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4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业绩。

3.2、三标段资格要求:

3.2.1、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3、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书。

2)委托代理人(联系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团队其他主要人员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2.4、业绩要求

2017年1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3.3、信誉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于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4、联合体要求

3.4.1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名。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且均应当具备国家或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对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4.2三标段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划分标段的同一标段招标项目投标。

3.6 投标人可以投报并中取本项目多个标段,但项目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不得重复。

3.7本项目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四、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招标文件及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5.规划图图纸下载: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标段,投标人于开标结束后转账至支付宝账户:348971106@qq.com(转账时请备注项目编号、所属标段及公司名称)。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512930分。

6.3招标人(代理机构)线上开标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C 座)三楼开标一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现场提交有关原件资料;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电子签章等。

6.4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招标人及代理机构

招标人:许昌华晟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女士                     

联系电话:13903999193

地址: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魏武大道与隆昌路交汇处

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俎女士  

联系电话:0374-2162698

地址:许昌市东城区天瑞街东泰大厦五楼

 

     

                                                 2020年414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4.1使用银行转帐方式提交的,投标人通过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

4.1.1投标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4.1.2提交后再次登录http://221.14.6.70:8088/ggzy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前述系统显示“许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表示投标保证金提交完成。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4.1.3投标人按照所投项目及标段将缴纳凭证“许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

4.2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办理投标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明确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受益人(招标人)、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本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投标人应将投标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6.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6.1 投标人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6.2 《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资料下载”栏目。

6.3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6.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6.5根据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代理机构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时点击“开标”按钮,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6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6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7.评标依据

7.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7.2 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及时进行答复(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

7.3 有多轮报价的,各投标人应提前准备好分项报价,为多轮报价做好准备,在谈判小组发起报价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