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标
先由评标委员会在商务标清标系统的辅助下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清标内容见下表),形成清标成果。”因“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辅助清标系统SEARUN V1.0”在试用期间,如在清标过程中系统异常无法完成电子清标时,将以手工方式进行清标。
出现否定事项的,评标委员会不再对其质询,直接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法律法规规定的细微偏差除外。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基本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各项报价的;
2.投标总报价与其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项目合价与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与人材机用量相互矛盾,致使评标委员会无法正常评审判定的;
3.规费和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违背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
4.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报价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与招标文件的清单不一致的;
5.未按照暂列金额或者暂估价编制投标报价的。
清标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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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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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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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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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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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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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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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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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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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等于各单项工程造价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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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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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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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工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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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等于各单位工程造价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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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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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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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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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等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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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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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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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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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单价措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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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等于各分部分项清单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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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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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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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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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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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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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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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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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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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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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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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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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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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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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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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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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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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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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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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工程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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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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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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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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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单价措施费清单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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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之和;
偏差不大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单价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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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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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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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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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表中的单价与组成清单单价中的单价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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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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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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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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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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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按河南省计价依据规定计算,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用总额且不得低于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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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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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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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措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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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主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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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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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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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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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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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等于各组成部分之和(暂列金额+专业暂估价+计日工费+总承包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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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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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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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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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与招标人数量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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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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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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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暂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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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与招标人数量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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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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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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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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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与招标人数量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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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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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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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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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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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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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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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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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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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按河南省计价依据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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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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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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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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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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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按河南省计价依据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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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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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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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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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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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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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住建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省住建厅有关规定,规费和税金应按规定费(税)率足额计取,即费(税)率不可竞争。
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入投标总报价,并在投标函、投标函附录中单列,不参与商务标评审。
(2)根据《关于调整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办法的通知》(豫建设标【2014】57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不可竞争费,即费率不可竞争;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时,应按省级主管部门规定的计价标准计取;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要求,投标人在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时,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用总额且不得低于90%。
(3)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时,同一投标文件综合工日应前后保持一致。
(4)不按照以上要求编制投标报价的,视为违反《许昌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试行)》第八条第3款之规定,按废标处理。”
二、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是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文件真实性、符合性、响应性和重大偏差逐一评审,经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再进入详细评审阶段。初步评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文件正本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无需逐页签字盖章),副本是否与正本保持一致(可为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2)投标联合体是否提交共同投标协议(允许联合体投标的);
(3)投标人是否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是否一致;
(4)同一投标人是否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报价是否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6)投标范围、工期、工程质量、投标有效期、付款方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是否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初步评审经审查后应写出评审意见。
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再提交原件,投标书中必须附复印件,以备查阅。
三、详细评审
(一)工程量清单总报价评标基准价按下列公式确定:
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K+投标总报价×(1-K)
其中:投标总报价为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总报价(不含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下同),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少于5家时(不含5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总报价。
注:①有效投标人指通过清标和初步评审的投标人;
②K为招标控制价权重系数,0.1≤K≤0.5(K的取值:0.1、0.2、0.3、0.4、0.5),在开标现场由随机选定的两名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
(二)技术标(20分)
1、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0-1分
2、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1-2分
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1-2分
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1-2分
5、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1-2分
6、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0-1分
7、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1-2分
8、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 0-1分
9、施工总平面布置 0-1分
10、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含扬尘治理)措施、工艺创新方面针对本工程有具体措施或企业自有创新技术 1-2分
11、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程度,其在确保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等方面的作用
1-2分
12、企业具备信息化管理平台,能够使工程管理者对现场实施监控和数据处理 1-2分
以上项目若有缺项,该项为0分。
(三)商务标(60分)
1、投标报价(30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基本分2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加2分,最多加1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以上(不含5%)时,每再低1%在满分30分的基础上扣3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
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15分)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随机选择15项清单项目。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以各有效投标
报价的(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综合单价基准值。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每项得1分,在评标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5分,满分共计15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3、措施项目(5分)
措施项目基准值=各投标人所报措施项目费(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所报措施费与措施项目基准值相等得基本分3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低1%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加0.2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10%~15%(含15%)时,为5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15%(不含15%)时,每低1%在满分5分的基础上扣0.4分,扣完为止;当高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高于1%时,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扣0.2分,扣完为止。
4、主要材料单价(10分)
主要材料项目单价选择10项材料,材料的单价以各有效投标报价(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材料基准值。在材料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每项得1分,在材料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5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四)综合(信用)标(20分)
1、项目班子配备0-1分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者得1分;(以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
2、企业综合信用0-11分
2.1企业近年来具有类似业绩者每项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以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2.2投标人提供工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不良信息者得1分,未提供或有不良信息者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分(以网页截图为准,网页截图应包含基础信息内容、行政许可信息内容、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2.3投标人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纳税情况证明等信用情况,无不良信息者得1分,未提供或有不良信息者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分。
3、项目负责人业绩及信用0-2分
项目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者得2分;(以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
4、服务承诺(含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扬尘治理等内容)0-6分
投标人针对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结合自身条件和潜力做出优惠和服务承诺。投标人有实质性承诺的在0-6分之间酌情打分,评委根据承诺内容的实际情况进行打分。
注:1)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获奖证书以发证日期为准。
2)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外,凡评标办法里涉及到的证书、证件及业绩材料等,均以原件并结合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进行评审,二者缺其一,则该项得分应作0分处理。
(五)投标人综合得分
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综合(信用)标得分
(六)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及中标候选人排序
1.评标委员会完成技术标评分、综合(信用)标评分后,应分别从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技术标、综合(信用)标得分;投标人最终得分=技术标平均得分+商务标得分+综合(信用)标平均得分。计算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评标委员会人数在5人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评标委员会人数在5人时,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
2.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当得分相等时,依次以商务标、综合(信用)标、技术标得分高低进行排序;若三项得分均相等时,可以通过公开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按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有效投标人只剩一家且投标报价为所有投标人报价中最高的,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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